关于推荐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候选人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6-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与推荐名额
1.2016年度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分配给我校优秀教师奖名额5名,含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推荐名额1名。
2.近三年(2013-2015年)没有入选宝钢奖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名单见附件2)可推荐0-1名符合条件候选人。已经获得过宝钢奖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宝钢教育奖申报对象主要为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同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报送材料与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教授委员会评议推荐优秀人选,学校将组织学科评议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差额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2.各单位提交材料包括《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申请表》、《个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6月30日前报人事部师资工作办公室。
3.通过评审的人员还需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正式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欢欢
联系电话:68754199
电子邮箱:whuszb@163.com
附件 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可推荐宝钢奖候选人的单位名单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申请表
4.个人信息汇总表
5.宝钢奖历年获奖人员名单
人 事 部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