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遴选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5-06-02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中美两国政府达成的教育交流协定,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研究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s Program,VRS),于2016-2017学年度赴美研修,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负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于1965年8月1日后、1980年8月1日前出生),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高级专业职务,并能够从2015年9月开始脱离原单位10个月参加该项目。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2.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3.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照附件一。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请人。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候选人。
二、工作要求
申请人登录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单位推荐函及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网站上打印出的申请表及材料(一套)报送至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有关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二。
三、评审及派出
(一)评审安排
1.2015年8-9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2.2015年9月下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参加电话面试;
3.2015年10月下旬:通过电话面试的候选人参加面试;
4.2016年7月: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由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在北京进行行前集训。
(二)派出事宜
1.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2.本项目申请人应能够离开国内学校10个月。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以国内学校事务为由提出离美一般将不予批准(紧急情况发生除外)。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3.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联 系 人:叶 晶
联系电话:68752625
附件:
一、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资助学科领域清单
二、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三、网上填写申请表指南
四、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申请必读(中英文)
人事部
2015年5月29日